联系电话
0571-87633182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总会 浙江省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 宁波市体育总会 宁波市跆拳道协会
三、协办单位: 慈溪市武术协会 慈溪市跆拳道理事会
四、赞助单位: 慈溪市奔跃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支持单位: 德强跆拳道 天星跆拳道 宏正跆拳道
正刚跆拳道 品技跆拳道
六、竞赛时间: 2017年10月1-3日
七、竞赛地点: 慈溪市体育馆
八、参加单位: 宁波地区跆拳道俱乐部(道馆)、学校
九、竞赛项目、年龄及级别设置:
(一)个人竞技比赛
1、年龄设置:
(1)男、女A组:2001年1月—2002年12月出生
(2)男、女B组:2003年1月—2004年12月出生
(3)男、女C组:2005年1月—2006年12月出生
(4)男、女D组:2007年1月--12月出生
(5)男、女E组:2008年1月--12月出生
(6)男、女F组:2009年1月—12月出生
(7)男、女G组:2010年1月—12月出生
2、级别设置(共91个级别)
(1)男A组:51kg、56kg、62kg、68kg、68kg+;
(2)女A组:45kg、50kg、56kg、63kg、63kg+;
(3)男B组:39kg、44kg、49kg、54kg、59kg、64kg、64kg+;
(4)女B组:37kg、42kg、47kg、53kg、58kg、58kg+;
(5)男C组:31kg、35kg、39kg、43kg、47kg、51kg、51kg+;
(6)女C组:29kg、33kg、37kg、41kg、45kg、49kg、49kg+;
(7)男D组:26kg、30kg、34kg、38kg、42kg、42kg+;
(8)女D组:24kg、28kg、32kg、36kg、40kg、40kg+;
(9)男E组:22kg、25kg、28kg、31kg、34kg、37kg、37kg+;
(10)女E组:22kg、25kg、28kg、31kg、34kg、37kg、37kg+;
(11)男F组:20kg、23kg、26kg、29kg、32kg、35kg、35kg+;
(12)女F组:21kg、23kg、25kg、28kg、31kg、34kg、34kg+;
(13)男G组:18kg、20kg、22kg、24kg、27kg、30kg、30kg+;
(14)女G组:17kg、19kg、21kg、23kg、26kg、29kg、29kg+;
说明:每队每个级别原则上限报2人参赛。为保证比赛安全, 每级别体重限最低值与最高值,(低于最小级别5kg或超过最大级别6kg的将不予参赛),填报体重与最终确认级别不符,更改级别或放弃比赛。
(二)个人品势(每队每组别限报3人参赛,采用现场打分制;除青年组、幼儿组、儿童组外,其他组按色带分组比赛):
(1)青年男、女组: 1999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个人会员
(2)少年男、女组:2000—2003年间出生的个人会员
(3)少儿男、女组2004—2007年间出生的个人会员
(4)儿童男、女组2008-2010年间出生的个人会员
(5)幼儿男、女组:2011年以后出生的个人会员
(三)团体品势:(10个组别,每组每队限报2组,须注明哪三人一组、第几组)
(1)青年组(男、女):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少年甲组(男、女):2000年—2002年出生;
(3)少年乙组(男、女):2003年—2005年出生;
(4)少儿组(男、女):2006年—2008年出生;
(5)儿童组(男、女):2009年—2010年出生。
(四)混双品势赛:(5个组别,每组限报2组,须注明哪两人一对、第几对)
(1)青年组(男、女):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少年甲组(男、女):2000年—2002年出生;
(3)少年乙组(男、女):2003年—2005年出生;
(4)少儿组(男、女):2006年—2008年出生;
(5)儿童组(男、女):2009年—2010年出生。
1、赛制:品势比赛分预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2、品势比赛内容:预赛品势在赛前从第一指定品势中抽选一套公布;决赛品势在组委会上从第二指定品势中抽选1或2套进行。
(五) 跆拳舞:采用现场打分制,直接取出名次。
(1)不分年龄组别,不分男女,每队限报1队,人数3-8人,人数不足不得参赛,时间3分钟以内,自配音乐。
(2)全套跆拳舞必须包含不低于50%的跆拳道技术动作。
(六)各地可自行安排竞技团体比赛:每队每组可报5名队员和1名替补,以队为单位进行单败淘汰赛,先从各队体重最轻到最重的配对比赛,每回合1分钟,五回合后休息一分钟,进入五分钟混战模式,三次有效技术动作后教练可举旗换人(由裁判举旗确定)。累积得分高者胜,少一人扣15分,分差为40分,犯规被扣15分为败。每队必须3名以上队员组队。
男子D组团体竞技比赛:26kg、30kg、34kg、38kg、42kg;
女子D组团体竞技比赛:24kg、28kg、32kg、36kg、40kg;
十、参加资格及方法
(一)报名参赛队伍所属单位必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大众跆拳道训练的团体会员单位,参赛运动员必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二)一支参赛队伍如单项报名超出规定必须分队,每队参赛人数不超50人,原则上不超过三个队(如xx一队、二队、三队),但团体成绩只取一个队的总分。
(三)一名运动员如参加宁波分区赛获得成绩,只能代表宁波地区参加总决赛。也不能参加省内其他地区的大众分区赛。
(四)在浙江省体育局注册的跆拳道运动员,已参加过2014年-2017年的任一次浙江省运动会跆拳道比赛和浙江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或冠军赛的运动员,将不得参加竞技比赛。
(五)参赛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学籍证明参赛。
(六)施行运动员归属注册,注册年限为三年,三年内只能代表一个道馆参加比赛,不能代表其他道馆参赛。
十一、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技竞赛规则。
(二)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当某一级别报名人数只有1人时,取消该级别。
(三)跆拳道舞比赛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高低录取名次。
(四)竞技比赛局、时规定:
1、A、B、C组每场比赛为二局,每局一分半钟,局间休息半分钟;
2、 D、E、F、G组每场比赛为二局,每局一分钟,局间休息半分钟;
十二、其它规定
(一)组委会提供跆拳道比赛用垫、电子计分系统、普通头盔和传统护具。
(二)参赛运动员自备并须身穿中跆协指定、推荐的品势、竞技道服参赛(除跆拳舞外不得穿表演道服),竞技队员需自带护裆、护腿、护臂(A、B、C组参赛队员须带护齿、护手套),比赛时穿在道服内。
(三)领队、教练联席会时间:另行补充通知。
(四)称重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竞技队员不参加称重的取消资格)。
(五) 教练员必须是通过省跆协组织的教练员上岗培训,取得赛事指导证后,方可上场指导比赛;教练要求穿正装(西装、衬衫、领带)、平底皮鞋进入教练席。
十三、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品势、个人品势、混双品势、跆拳舞比赛录取前八名;
(二)个人竞技比赛录取前八名(三、五名并列);
(三)团体竞技比赛录取前三名(第三名并列);
(四)总团体录取前八名:
1、竞技比赛第1、2、3、5名次,积分为:9、7、5.5、2.5分。
2、品势个人赛第1-8名次,积分为:9、7、6、5、4、3、2、1分。
3、团体品势、混双品势、跆拳舞第1-8名次,积分为:16、12、10、8、6、4、2、1分。团体竞技第1-3名次,积分为:20、16、9、9分。
4、个人竞技比赛、个人品势赛、混双品势、团体品势、跆拳道舞,五项所得积分相加为团体总分。
(五)设竞技团体总分和品势团体总分前六名;
即每队的个人竞技前八名、团体竞技前三名的积分相加为竞技团体总分;
每队的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团体品势前八名的积分相加为品势团体总分。
(六)设男、女竞技最佳技术奖各1名。男、女品势最佳技术奖各1名。
(七)设“跆拳道精英奖运动员”,按各队参赛人数的10:1评选。
(八)设“优秀组织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 、“优秀运动队奖”“最佳进步道馆奖”等奖项。
(九)按比例设“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志愿者”奖项。
十四、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报名于9月20日前截止。
1、纸制报名:将打印的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章,邮寄到宁波市跆拳道协会李鑫作老师收,电话:15868167618
2、邮箱报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宁波市跆拳道协会李鑫作老师,343706100@qq.com
(二)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三)队员报到时,需带赛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参加竞技比赛的队员另需心电图、脑电图)。比赛中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五、比赛经费
(一)每位参赛运动员交竞赛管理费300元;
(二)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比赛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保险,每位运动员交保险费用20元。
(四)交通食宿费自理。(如需联系住宿,请提前15天电话联系赛区)
(五)为倡导文明赛风,赛前各队交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期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赛后退还。
(六)报名截止前允许各单位更改级别,截止后仅在领队会时允许更改级别,费用为50元/项。
十六、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主要裁判员由浙江省跆拳道协会裁判委员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另行安排。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归浙江省大众跆拳道公开赛组委会。
附件2:
各参赛单位:
2017-2018“立祥杯”浙江省第十二届大众跆拳道公开赛 “奔跃杯” 宁波分区赛将于 2017 年 10月 1-3 日在慈溪市体育馆举行。为确保比赛的正常、有序运行,现将有关参赛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日——10月3日
地点:慈溪市体育馆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1、运动队报到
各参赛单位请于10月1日11:00前到慈溪市体育馆报到。
2、裁判员报到
裁判员请于10月1日9:00前到慈溪市体育馆报到,联系人:李鑫作,联系电话:15868167618。
三、报到要求
1、报到时须带个人会员证,一寸照片一张;
2、心脑电图(品势只需心电图);
3、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一律不得使用复印件;
4、参加竞技比赛的外地学生参加比赛须出示当地学校的在读证明。
5、为了给教练员上场指导方便,无赛事指导证的教练可办理临时赛事指导证,补证工本费50元(需提供一寸电子照)。
6、请各道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报到时缺一不可,如不能参加比赛,到时后果自负。
7、临时赛事指导证协会负责人:葛坚峰 13506888080
订餐和订房:
(1)订餐:比赛期间需要就餐(10月1日、2日中餐、晚餐,10月3日中餐)的参赛队伍请于9月22日前向竞赛后勤部预订,一经确定订餐不予退还,各参赛队务必做好各项统计。餐费25元/份,订餐联系人:李鑫作,联系电话:15868167618。
(2)订房:本次比赛需组委会联系预定宾馆的参赛队伍请提前向组委会预订,组委会联系的宾馆如下:
(3)需要的参赛队请将订房信息,包括入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选择酒店等,于9月22日前报组委会。联系人:李鑫作 电话15868167618。
(4)酒店统一入住时间:10月1日,10月2日2天,各参赛队请于5月3日上午12点做好退房安排。
四、费用
1、团体会员单位每位参赛运动员交竞赛管理费300元。
2、比赛期间运动员保险由组委会统一办理,每位运动员交纳保险费20元每人。
3、为体现赛事公平性,本次比赛采用电子护具,电子护具费用为100元/人,经协商,参加竞技的运动员付20元/人,剩余费用由宁波市跆拳道协会补助。
4、为倡导文明参赛,赛前各队须交纳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期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赛后退还。
5、为确保运动队报到当天,报到流程简单、快速,要求各参赛队将各项项费用(包括参赛费、保险费、订餐费、订房费,除保证金外)于9月25日前统一汇入指定账户,保留汇款凭证,报到时凭汇款凭证办理报到手续,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慈溪西门分理处
账号:6228480310077405416
户名:张央素
或支付宝账号:15355183796 张央素
五、竞赛及会议安排
1、称重:本次比赛统一称重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上午9:00-12:00。
2、领队会议:2017年10月1日13:00,地点:慈溪市体育馆会议室。
3、2017 年 10月 1 日下午15:00-17:00进行品势比赛,具体对阵表以赛前公布为准。
六、其他未经事宜,将于另行通知,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宁波市跆拳道协会所有。
七、赛区联系人:李鑫作,电话:1586816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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