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0571-87633182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 浙江省跆拳道协会
二、承办单位:绍兴市跆拳道协会
三、竞赛时间:2017年10月27日—10月29日
四、竞赛地点:绍兴市体育馆(涂山路)
五、参加单位:绍兴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六、竞赛项目、年龄及级别设置:
(一)个人竞技比赛
1.年龄设置:
(1)男、女A组:(本次比赛暂不设该组别)
(2)男、女B组:2003年1月—2004年12月出生
(3)男、女C组:2005年1月—2006年12月出生
(4)男、女D组:2007年1月--12月出生
(5)男、女E组:2008年1月--12月出生
(6)男、女F组:2009年1月—12月出生
(7)男、女G组:2010年1月—12月出生
2.级别设置(共91个级别)
(1)男A组:(本次比赛暂不设该组别)
(2)女A组:(本次比赛暂不设该组别)
(3)男B组:44kg、48kg、52kg、56kg、61kg、66kg、66kg+
(4)女B组:42kg、46kg、50kg、55kg、60kg、60kg+
(5)男C组:31kg、34kg、37kg、41kg、45kg、49kg、54kg、54kg+
(6)女C组:29kg、32kg、35kg、39kg、43kg、47kg、52kg、52kg+
(7)男D组:26kg、28kg、30kg、32kg、35kg、38kg、42kg、42kg+
(8)女D组:24kg、26kg、28kg、30kg、33kg、36kg、40kg、40kg+
(9)男E组:22kg、24kg、26kg、29kg、32kg、35kg、38kg、38kg+
(10)女E组: 22kg、25kg、28kg、31kg、34kg、37kg、37kg+
(11)男F组:20kg、22kg、24kg、26kg、29kg、32kg、35kg、35kg+
(12)女F组: 21kg、23kg、25kg、28kg、31kg、34kg、34kg+
(13)男G组:18kg、20kg、22kg、24kg、27kg、30kg、33kg、33kg+
(14)女G组:17kg、19kg、21kg、23kg、26kg、29kg、32kg、32kg+
说明:每队每个级别原则上限报2人参赛。为保证比赛安全, 每级别体重限最低值与最高值,正式称重量时严格把关,填报体重与最终确认级别不符,取消资格或更改级别,级别更改费为50元/人次。(低于最小级别5kg或超过最大级别6kg的将不予参赛)
(二)个人品势(共8个组别,每队每组别限报3人参赛,采用现场打分制;除幼儿组,其他三个组<少年男、女组; 少儿男、女组;儿童男、女组>按色带分组比赛):
(1)青年男、女组:(本次比赛暂不设该组别)
(2)少年男、女组:2000—2003年间出生的个人会员
(3)少儿男、女组:2004—2007年间出生的个人会员
(4)儿童男、女组:2008—2010年间出生的个人会员
(5)幼儿男、女组:2011年以后出生的个人会员
(三)团体品势:(共8个组别,每组每队限报2队,上场人数3人)
(1)儿童组(男、女):2009年—2010年出生;
(2)少儿组(男、女):2006年—2008年出生;
(3)少年乙组(男、女):2003年—2005年出生;
(4)少年甲组(男、女):2000年—2002年出生;
(5)青年组(男、女):(本次比赛暂不设该组别)
(四)混双品势赛:(4个组别,每组限报2对。须注明哪两人一对、第几对)
(1)儿童组(男、女):2009年—2010年出生;
(2)少儿组(男、女):2006年—2008年出生;
(3)少年乙组(男、女):2003年—2005年出生;
(4)少年甲组(男、女):2000年—2002年出生;
(5)青年组(男、女):(本次比赛暂不设该组别)
1.赛制:品势比赛分预赛、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2.品势比赛内容:在组委会上从以下指定品势中抽签决定比赛品势;预赛在第一指定品势中抽选一套品势进行比赛;决赛在第二指定品势中抽选一套品势进行比赛。
(五) 跆拳舞:采用现场打分制,直接取出名次。
(1)不分年龄组别,不分男女,每队限报1队,人数3-8人,人数不足不得参赛,时间3分钟以内,自配音乐。
(2)全套跆拳舞必须包含不低于50%的跆拳道技术动作。
七、参加资格及方法
(一)报名参赛队伍所属单位必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从事大众跆拳道训练的绍兴市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参赛运动员必须为中国跆拳道协会个人会员。
(二)每一支队伍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50人。一支参赛队伍如需分队,原则上只允许分为两个队(如xx一队、xx二队),团体成绩只取一个队的总分(即一队或二队的成绩,两个队成绩不累加)。
(三)原则上允许运动员跨地区参加地区分区赛,但一名运动员只能在一个地区参加比赛,也只能代表一个地区参加总决赛。
(四)在浙江省体育局注册的跆拳道运动员,已参加过2014年-2017年的任一次浙江省运动会跆拳道比赛和浙江省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或冠军赛的运动员,将不得参加竞技比赛。
(五)运动员参赛资格审查:必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中跆协的个人会员证(省内省外参赛运动员要求相同);否则不予参赛。
八、竞赛方法
(一)采用中国跆协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技竞赛规则。
(二)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当某一级别报名人数只有1人时,取消该级别。
(三)跆拳道舞比赛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高低录取名次。
(四)竞技比赛局、时规定:
1. B、C组每场比赛为二局,每局一分半钟,局间休息半分钟(暂不设A组);
2. D、E、F、G组每场比赛为二局,每局一分钟,局间休息半分钟;
九、其它规定
(一)组委会提供经中国跆协指定的比赛用垫子、电子计分系统、头盔、护具等;电子护具、电子脚套由大会提供(租金:每人60元——打竞技比赛的运动员缴纳)。
(二)参赛运动员自备并须身穿中跆协指定、推荐的品势、竞技道服参赛(除跆拳道舞外不得穿表演道服),竞技队员要自带护裆、护腿、护臂,比赛时穿在道服内。
(三)领队、教练联席会时间:另行补充通知。
(四)称重时间、地点:另行补充通知(竞技队员不参加称重的取消资格)。
(五)教练员须取通过省跆协组织的教练员上岗培训,取得赛事指导证后,方可上场指导比赛;教练要求穿正装(西装、衬衫、领带)、平底皮鞋进入教练席。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品势、个人品势、混双品势、跆拳舞比赛录取前八名;
(二)个人竞技比赛录取前八名(三、五名并列);
(三)总团体录取前八名:
1. 竞技比赛第1、2、3、5名次,积分为:9、7、5.5、2.5分。
2. 品势个人赛第1-8名次,积分为:9、7、6、5、4、3、2、1分。
3. 团体品势、混双品势、跆拳舞,第1-8名次,积分为:16、12、10、8、6、4、2、1分。
4. 个人竞技比赛、个人品势赛、混双品势、团体品势、跆拳舞,五项所得积分相加为总团体分(跆拳道舞成绩不计入总团体分)。
(四)设品势团体总分奖(前六名),和竞技团体总分奖(前六名)的奖项。即每队的个人竞技前八名的积分相加为竞技团体总分;每队的个人品势、混双品势、团体品势前八名的积分相加为品势团体总分。
(五)设男、女竞技最佳技术奖各1名。男、女品势最佳技术奖各1名。
(六)设“跆拳道精英奖运动员”,按各队参赛人数的10:1评选。
(七)设“优秀运动队奖”(5支),“优秀组织奖”(5支)、“体育道德风尚奖”(10支)等奖项。
(八)按比例设“优秀裁判员”奖项(10人)。
(九)获得各单项第一名的运动员直接取得参加总决赛资格。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报名于10月16日前截止。报名请登陆“绍兴市跆拳道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sxtkdxh.com/)在线报名。因此次是协会办赛第一次使用该网上报名系统,故此希望大家及早登陆网站学习。
具体指导单位:杭州奇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杰 电话:13516786388
(二)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另行补充通知。
(三)队员报到时,需带赛前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参加竞技比赛的队员另需心电图、脑电图)。比赛中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组委会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二、比赛经费
(一)每位参赛运动员交竞赛管理费300元;幼儿运动员交竞赛管理费 150 元;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另外缴纳电子脚套租赁费,每人60元。
(二)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三)比赛由大会统一办理比赛期间保险,每位运动员交保险费用20元(由协会财务统一收取办理)。
(四)交通食宿费自理。(如需联系住宿,请提前15天电话联系赛区)
(五)为倡导文明赛风,赛前各队交赛风赛纪保证金1000元,比赛期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赛后退还。
十三、仲裁委员会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主要裁判员委托浙江省跆拳道协会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另行安排。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浙江省大众跆拳道公开赛组委会。
浙江省跆拳道协会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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